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枫桥驿站东侧新建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已落实。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4工程内容:本工程对枫桥驿站东侧改建房屋已建设完毕,现须对新建用房进行装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需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6.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5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6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7.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邮箱): 。
7.2.3联系电线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4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支付宝账号:,姓名:陈立国 ;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