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万科光华锦园社区用房装饰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万科光华锦园社区用房装饰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5年10月3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468000.4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方式: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并于2025年10月27 日 17:3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名义缴纳至下面账户,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