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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融媒体中心装修JSZC-320000-JJJC-T2024-002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7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5.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AG·真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