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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及程序要求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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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需要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  开发商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还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需要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

  开发商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还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开发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将会获得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

  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这些条件和程序的要求旨在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确保商品房的质量和交付进度。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开发商是否满足预售条件,并查阅相关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