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中国房价与房市的争论不绝于耳,其背景在于,伴随着2009年春天的到来,蛰伏大半年的中国房市在财政和金融相关政策刺激下开始复苏,并很快在一线城市掀起房价高涨的巨浪。一时间,各地“地王”频出,房市量价齐升,一派火爆景象。
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1998年启动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密切相关。2003年房地产行业被定位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客观而言,中国正处在经济起飞阶段,城市化迅速推进,城市人口扩张和居民收入增长对住房带来了巨大需求。从全局看,大多二、三线城市房价与居民收入之比虽略显偏高,但还基本处于合理水平区间。然而从局部来看,经历上半年的大幅拉升之后,多数一线城市房价水平则远远超过居民承受能力,价格虚高的泡沫形态已昭然若揭。有关机构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目前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已达27∶1,超出国际平均水平5倍。即便不把房贷因素考虑在内,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也高达17∶1,远远高于国际标准。更令人忧虑的是,在政府监管乏力、房地产商翻云覆雨般的营销助推之下,房价高企的虚火似乎还愈烧愈旺。
短期内,房价高涨促进了房地产投资扩张,对于拉动中国经济走出全球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的阴影,促进经济增长自然功不可没。但与此同时,也加快了房地产开发商聚敛社会财富的速度,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进一步恶化了本已失调的投资消费结构。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有别于其他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和部门利益掣肘,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物业税征收模式在中国还仅是政府部门的案头草案,以至于至今商品房销售价格中首先就包含了未来70年土地使用权的费用。这种模式是典型的“寅吃卯粮”,它为政府部门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益,却大大加重了购房者的先期费用负担。金融部门提供的住房信贷模式缓解了购房者的负担,促进了居民对住房的心理需求向有效需求转化。尽管如此,购房者的房屋按揭却需要未来收入偿还。房价过高意味着严重透支了购房者的未来收入,也恶化了现实和潜在购房人群的未来收支预期,不利于当前和今后消费的扩大。同时,还有可能因为未来收入不符预期致使房贷违约增加,给金融部门带来大量不良资产。换言之,如果将中国的经济增长建立在房地产行业扩张、房价持续高涨的前提下,则蕴藏着巨大风险,将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到依靠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的轨道上就只能迟迟无法兑现。再者,由于政府部门一次性收取了未来70年土地使用权费用,造成政府现期收入过高的假象,导致财政支出浪费。更重要的是,由于土地供给刚性,未来政府部门可能捉襟见肘,陷入收支失衡困境。如此,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则难以期待。
房地产是特殊商品,更是一次性投入最大的民生需求。为可持续发展计,中国需要权衡短期与长期之间的利益和冲突,关注局部与全局的失衡现象,尽快调整不适当的房地产政策,改革房地产税制,推行物业税。对局部房价上涨过快水平过高的地区,要将政策调整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核定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制定房屋市场分类指导价,稳定居民预期,打击房地产行业暴利行为,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政府在完善住房供给结构,增加低收入者保障性住房供给方面也责无旁贷。在增加廉租房等更有效率的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的同时,还要加大公共租赁房供给,优化房屋租赁市场环境,稳定租房者的预期,延缓租房者进入购房市场推高房价的速度。
过度依赖房地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是无法持续的。要巩固当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只有合理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和扩散,我国经济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