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的目的,不是把它给“杀”死,而是让它活得更长久些,与民生状态不出现明显裂痕,这需要点大智慧。
房地产本身的税费已经较高,此种情况下,政策方向不是增加新税种,而是应先合并一些重复税种,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是否增加物业税。
房地产是否健康,与房价高低有关系,但房价低,房地产未必就健康,重要的是区分功能、调整结构,并倡导适合国情的消费理念,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约束地方土地财政的冲动,促进分配体制的革新,更紧要的是,提高国民收入的步子不能慢。
中国的购房者,已付出了70年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等也被征收,政府如再从持有环节加取收益,增收物业税,理由不充分。
据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经过6年多试点后将推广至全国。相关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调控房地产,动用物业税这个手段,能量很大,但这样“撒手锏”使用不当,负面能量也很大。
就整体而言,中国综合国力基数已不小,人均收入却仍处世界后列,中国税务负担已跻身世界前三甲,房地产本身的税费已经较高,此种情况下,政策方向不是增加新税种,而是应先合并一些重复税种,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是否增加物业税。
调控房地产,不应是疾风暴雨式的打压,而应是经常性的和风细雨,不断完善和促其规范。房地产是否健康,与房价高低有关系,但房价低,房地产未必就健康,重要的是区分功能、调整结构,并倡导适合国情的消费理念,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约束地方土地财政的冲动,促进分配体制的革新,更紧要的是,提高国民收入步子不能慢。
物业税实际是一种财产税。尽管目前世界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但中国的房地产天生发育不良或揠苗助长过早,不能生搬硬套,开征物业税,技术问题无论多难,都好解决,但公平问题不解决,后患无穷。
中国的购房者,已付出了70年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等也被征收,政府如再从持有环节加取收益,增收物业税,理由不充分;按占有资源来考量,单位分房、级别待遇分房,历史沿革较复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现实状态千差万别,不同地点,不同房龄,不同品质,估价和折旧,不好规范和厘清,此时提出增收物业税,有点情绪化。
物业税几乎涉及全体国民、每个家庭,且不说须通过全国人大通过的法规程序,单说与大家切身利益关联如此之大,就应该广泛讨论,三年五年都不长,不是单靠专家学者论证、领导简单拍板就可以定的,不可再走病急乱投医的老路,拿房地产调控为例,前后搞过多次,但收效不如预期明显,除经济有其内在规律外,很大程度也是政策出台仓促而不能对症所致。
开征物业税,或许短期内可平抑房价,但大大增加了购房者和所有者的经济负担。在世界金融危机余波未消的背景下,防患于未然,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必须的;在中国坚守促消费、保增长宏观大政下,尊重市场,引导市场,也是必须的,不能顾此失彼,轻易动用“撒手锏”。去年前所未有的释放流动性,是对房地产的放水养鱼,通货膨胀预期强烈,是火上浇油。降低房价上,应多用减法,少用加法。
现在,房地产真成了支柱性产业,调控的目的,不是真把它给“杀”死了,而是为了它活得更长久些,与中国民生状态不出现明显裂痕,这上边,需要点大智慧,专家学者也要拿出真知灼见。显然,开征物业税,目前不是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