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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孝义市溪湖壹号新房后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回复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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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购买了孝义市孝和街与迎宾路交叉口溪湖壹号的新房。最近发现1.2号楼的业主交房一两年了还没下来本,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后180天内开发商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可以退房。现交房已600余天,房产证渺无音信,甚至小区消防还没有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本房子无法交易,而且新房满二满五都是按照取得房产证日期算起,无形中损失谁来

  我购买了孝义市孝和街与迎宾路交叉口溪湖壹号的新房。最近发现1.2号楼的业主交房一两年了还没下来本,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后180天内开发商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可以退房。现交房已600余天,房产证渺无音信,甚至小区消防还没有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本房子无法交易,而且新房满二满五都是按照取得房产证日期算起,无形中损失谁来负责,我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本人房子还是毛坯),并要求开发商偿还贷款,撤销本人公积金贷款

  网民朋友,您好!经我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所涉街道核查。反映人所购买的溪湖壹号小区未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待开发建设单位提交规划认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后即可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关于来信人提出的退房退款要求,开发商拒绝接受,建议来信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